近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生态厅就推进“美丽中国·水韵江苏”示范建设达成合作协议。协议明确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与我校共建实验室,具体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支持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原监测用房变更至扬州市职业大学知行楼B、C座。二是支持扬州市职业大学与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校政合作共建实验室。(危海涛)